協調事項 |
為車號1978-YC及ARL-5923停放於萬慶街27號對面頂好超市前空地遭開罰疑義案,召開協調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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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 |
一、本案址依使照圖說為4米道路用地,且未納入基地面積及空地,請新工處主政儘速擇期邀集警察局、建管處、公燈處、交工處、停管處、里辦公處等單位現場會勘,處理鋪面更新、設置卸貨停車格、汽機車停車格或自行車停車區、繪設標線、標字及塗除現有標線、更新AC鋪面及增設路燈等事宜,並由新工處及有關單位納入管理,以免發生使用及管維爭議,並請新工處將現場會勘結果函覆主持議員。=二、因案址新工處及有關單位尚未完成納管,禁停紅線繪設於既有側溝側,導致違停取締引發爭議,請警察局從寛認定撤銷罰單(如附件),案址暫以勸導方式處理違停行為,俟市府有關單位完成納管後再依法取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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